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
信息來源:廣安信息港 時間:2016/7/29
因工作需要,經研究,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政治素質好、作風品行優、工作責任心強的警務輔助人員,F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名額
8名(僅限男性)。
二、招聘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品行端正;
(三)年齡18周歲-35周歲;
(四)具有高中(中專)及以上文化程度;
(五)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,熱愛警務輔助工作;
(六)身心健康,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.8,身高170cm及以上;
(七)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大專文化程度、駕駛技能、文秘寫作能力人員或退役士兵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、警察類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優先。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:
(一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;
(二)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;
(三)因違紀違規被開除、辭退、解聘;
(四)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、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及資格審查
1、報名時間: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31日(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30)。
2、報名地點: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政治處(節假日報名地點:分局接待室,聯系電話:0826-2990170)。
3、報名資料: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戶口簿、有效居民身份證、畢業證等證件原件(復印件各1份),2寸證件照2張(白色背景),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《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》和《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登記表》。
4、資格審查及政審:報名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初審,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政治審查,提交《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登記表》,逾期不交者,視為自動放棄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,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,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考試;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。
(二)考試: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,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1、體能測試: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》,測試4×10米、立定跳遠、俯臥撐、仰臥起坐;
2、面試:結構化面試。
(三)體檢
根據招聘計劃,按照應聘人員的面試和體能測試情況,等額確定體檢人員。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,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。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衛生部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0〕82號)執行。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,再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進行遞補體檢。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(四)確定招聘對象
體檢合格者,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聘用對象。若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,可按有效成績依次遞補。應聘人員試用期為二個月,試用期滿考核(包括試用期間培訓考核)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,合同每年一簽。根據工作需要以及應聘人員的工作及表現考核情況,續簽勞動合同。
四、相關待遇
(一)工資:試用期1800元/月,試用期滿考評合格后不低于2100元/月(含相關社會保險)。
(二)社會保險:單位繳納社會保險(養老、醫療、失業、工傷、生育),個人部分自行繳納。
(三)年終績效獎按照園區聘用人員標準發放。
(四)聘用人員工作期間享受免費工作餐,并按規定配發工作裝備。
(五)其他待遇和工作要求,按《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》執行。
五、紀律與監督
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進行,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公開舉報監督電話。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,不予聘用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,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,暫緩聘用,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。
監督電話:0826-2990161(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監察室)。
六、本公告由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0826-2990162(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政治處)。
廣安市公安局協興園區分局
2016年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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